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4051005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勘察[2024]05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塘路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2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1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15050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645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塘路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为3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 135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保障性住房、住宅、商业、社区配套、市政配套、车库、室外工程等,总投资额215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以南、赵新路以西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塘路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标范围:用地面积1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保障性住房、住宅、商业、社区配套、市政配套、车库、室外工程等。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16.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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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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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开泰科技园C区2楼,携带:1、网上投标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宝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新北街704号房屋3楼334室
邮政编码:300451联系人:张帆电话:13821873803
传 真:022-6555703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8号2层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张齐、许振青电话:18526804470
传 真:65725683
日期:2024年05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帆
电话:13821873803传真:022-6555703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新北街704号房屋3楼334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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