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固安空港新城
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空港新城安置房一期项目分部
沥青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02-GAKGXC-WC-2024-005
1.询价采购条件及项目概况1.1 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及规模:空港新城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兴旺东街南侧,东临迎宾路,拟建8栋18层住宅,其余为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42977.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955.41㎡,地下建筑面积40022.3㎡,其中住宅地上建筑面积94872.62㎡,社区商业网点建筑面积2624.2㎡,公共服务配套建筑面积3474.53㎡。4. 工程承包范围:二期、三期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包含三通一平及地上附着物的拆除及改造)。
工程名称:河北固安空港新城城市更新项目----空港新城安置房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
1.2 采购内容
沥青混凝土 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物资需求、包件划分一览表。
1.3 采购方式
采用铁建云采公开询价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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