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412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4]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2]919号、宁审批政投[202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4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31470万元,银行贷款:77343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60000.5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060000.58平方米,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在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其中,农民安置住宅86.6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住宅、小学、幼儿园、社区养老院、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卫室、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及市政配套公建用房等;安置区和出让区道路、雨水、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搬迁村庄过渡期安置及村庄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11049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监理,招标范围:占地面积约5632.9㎡,建筑面积3431.09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8.1㎡,地下建筑面积242.99㎡,分为3个子项:消防站、楼梯间、门卫。消防站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3152.63㎡,建筑高度14.6m;楼梯间地上一层,面积为23.19㎡,地下一层面积242.99㎡,功能为设备用房;门卫地上一层,面积为12.28㎡。监理深度: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51.2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8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7年01月01日 至 2028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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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需提供开标日当月或上个月的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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