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年第14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
用地使用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大普湾(2025)-1号 | 普湾经济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经九路南侧、首创污水厂西侧 | 4280.5 | 公用设施 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1.0 | 4280.5 | 123 | 16年 |
大普湾(2025)-2号 | 普湾经济区中日生态示范新城星辰西二路北侧、十七路西侧 | 25854.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居住用地 | >1.0,≤1.34 | 34643.64 | 2999 | 住宅用地70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商业)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服务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8-6号,联系电话:0411-88100959),其他服务网点请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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