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贾砦城中村改造项目贾砦社区四号院(贾砦A-03-02地块)
地基与基础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贾砦城中村改造项目贾砦社区四号院(贾砦A-03-02地块)地基与基础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1-410103-04-01-942718。招标人为中铁建投郑州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贾砦城中村改造项目贾砦社区四号院(贾砦A-03-02地块)地基与基础检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南水北调沟渠南岸,北至丹水大道,南至贾寨北街,西至清云路,东至碧云路。
2.3建设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161530.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93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98.14平方米。包括住宅楼5栋,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综合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菜市场、社区便民店、市政公用等。
2.4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完成郑州市二七区贾砦城中村改造项目贾砦社区四号院(贾砦A-03-02地块)的地基与基础检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单桩竖向抗拔和抗压静载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试验、声波透射法检测、复合地基静载试验、锚杆(索)、土钉抗拔承载力检测等相关质量检测工作。满足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备案等要求。
服务内容除以上检测工作外,还包括:与郑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确保检测数据、检测报告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满足招标人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需求),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关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10年(含)及以上工程项目检测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有效);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专业工程师(3人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6 年(含)及以上工程项目检测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有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独立承担至少1项房建类工程地基与基础检测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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