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电梯实行集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内容: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保证金(万元) | 使用地点 |
DT-01 | 电梯 | 见附件1 | 台 | 33 | 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2、合格的报价人
2.1 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设
备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
设备生产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 报价人(代理商)注册资金≥500 万元,报价人(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0 万元,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4 年财务报告;
2.3 报价设备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并出具近两年设备出厂质量检测报告2份。投标人若为厂家时,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原件),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资质;报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不接受同一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于投标。投标人所供应的电梯应在采购方业主品牌库内,厂家为奥利达电梯、梅轮电梯、森赫电梯。
2.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设备质量记录;2022—2024
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
取消投标状态;本次招标不接受因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
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
单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不
接受以上品牌库外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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