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2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湖北智毅置业有限公司宗地,位于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用地面积66215.49平方米(99.32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2021年2月8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原规划控制性指标:容积率≤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30%。为适应市场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项目能够健康平稳发展,企业申请部分商业建筑调整为住宅建筑,2024年11月4日县规委会同意调整规划方案。评估目的:为已出让土地变更规划方案调整土地出让金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元。 2.蕲春县茅山港绿色建材码头工程项目,位于彭思镇张滩村、茅山村,用地面积586459平方米(879.69亩),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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