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新特·天玺壹号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新特·天玺壹号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建字第4601052025200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恒基广厦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营资金100.00%。物业服务资金来自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自筹,该物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1306001。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界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513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044.68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29449.3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5595.3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5735.36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建筑面积72390.77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商品住宅装配式补偿建筑面积2214.69平方米);商业建筑建筑16367.05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965.41平方米,旅馆及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187.05平方米,零售商业装配式补偿建筑面积424.57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53.99平方米;快递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17.0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8.08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34.86平方米;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00.72平方米;早教中心建筑面积300.72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601.44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14.29平方米。
 物业类型:住宅、零售商业、旅馆及配套商业。
 2.4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
 服务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期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5招标范围:文新特·天玺壹号前期物业服务。
 2.6招标控制价:商品住宅3.78元/平方米·月;安置房2.00元/平方米·月;商业7.00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用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使用的水电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①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提供信誉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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