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5〕31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3100013GB00030W00000000[张店区2023(存量)-00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出让 方式 | 出让 年期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370303100013GB00030W00000000[张店区2023(存量)-005号] | 张店区区府东路以东、共青团路以南、世纪路以西、新村路以北 | 住宅5977 商业524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住宅>1.0且≤2.9;商业≥1.2且≤5.0 | 网上 | 住宅70 商业40 | 8510 | 1702 | 50 |
2 | 370303103202GB00111W00000000[张店区2025(增量)-003号] | 张店区纵二路以东、烯田路以南、冯官路以西、横二路以北 | 36529 | 三类工业用地 | ≥0.6 | 网上 | 50 | 2016 | 403.20 | 20 |
说明事项:370303100013GB00030W00000000[张店区2023(存量)-005号]:1.竞得人须按照《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尚街道办事处。2.该宗地范围内存在燃气、给水、电力、排水、通讯等地下管线信息,竞得人须在开工建设、使用过程中对已发现的地下管线做好避让保护,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既有地下管线由张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370303103202GB00111W00000000[张店区2025(增量)-003号:1.该宗地为标准地,单位GDP增加值控制值标准为≥0.36万元/吨标准煤。亩产税收大于等于17万元/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及《承诺书》。2.该宗地范围内有排水、通讯、电力等地下管线,由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合理规划、做好避让保护。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370303100013GB00030W00000000[张店区2023(存量)-0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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