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社区

保标招标 > 住宅社区 > 招标信息 > 泰土告字[2024]-101号出让公告

泰土告字[2024]-101号出让公告

· 2024-01-08

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土告字 [2024]-101号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空间范围

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出让年限

估价报告备案号

202 3 - 106 不动产单元代码 ( 370902002013GB00238W00000000)

宗地位于致富路以东,龙潭路以西,灵山大街以南,泮河大街以北

地表

商业用地

16702

地上 不大于 2.0地下不大于2.4

5386.395

1078

26 万元及其整数倍

40

3717623BA0029

202 3 - 107 不动产单元代码 ( 宗地编号 370902002013GB00240W00000000)

宗地位于致富路以东,龙潭路以西,灵山大街以南,泮河大街以北

地表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40611

地上大于 1.0不大于1.86,地下不小于0.4不大于1.7

18884.115

3780

61 万元及其整数倍

70

3717623BA0027

备注

1. 竞得人严格按《泰山区房地产开发 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建设条件意见书》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地灾评估结果,该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危险性中等,建设场地适宜性综合评估为基本适宜。建筑应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

3 .其它事项详见出让文件等附件内容。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采取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及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 ( www.taggzyjy.com.cn:8081) 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

六、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 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

挂牌时间:自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4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6日9: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2月4日9:00。

七、 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 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 竞买人如对 出让公告 、《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38-6189804 0538-8296576

竞买人如对《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38-6995615

4、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 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25日)未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地块承诺书》为资格审查必要内容。

5、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等附件内容负责解释。 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6日

文章推荐:

镐泰祥居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防水工程框架协议询价书

华冶科工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降水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交易公告】龙港二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项目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