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2.项目建设内容: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大院二期)位于花园路与数谷大道交叉口,北侧为花园路,东侧为已建一号大院一期。本项目主体共计11栋楼,另外含部分商业、幼儿园、酒店等配套建筑,其中一标为1#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2#楼(幼儿园精装修交付)、S1#楼、S1-1#楼及地下室,二标为2#楼、3#楼、4#楼、5#楼、11#楼、S2#楼、S2-1#楼(酒店)、S3#楼、S4#楼及地下室,主体工程除10#、11#为18层、9#楼为25层外,其余均为地上26层,其它配套工程为1~4层,地下室一标为一层,二标段为3层。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为166223.02㎡,其中地上121492.12㎡,地下44730.90㎡,分幼儿园、商业和住宅组成。
3.投资概算:总投资88052.3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4、比选内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国家颁布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配合完成验收;检测主要内容包含:空气中氡、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检测等,以及规范要求的其它必须检测的项目。
5、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6、编制时限:由建设单位现场确定工期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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