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4)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马土让2024-15号 | 雨山区向山镇南山路与向山路交叉口东南侧居住地块 | 北至南山路,西至向山路,南至桥头嘉苑小区,东至规划绿地 | 62815.79 (约94.22亩) | 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 70年 | 1.0≤FAR≤2.0 | ≤百分之二十二 | ≥百分之三十八 | ≤54米 | 17000 | 20 | 3400 | / |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至百分之五十(含拍卖保证金),剩余百分之五十的余款可分期缴纳,6个月内缴纳至百分之七十,9个月内缴纳至百分之九十,一年内须全部缴清。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项目建设要求:
(1)规划方案确定的城市支路用地不参与容积率计算,约2997.93㎡,道路建成后对外开放并无偿分割移交给雨山区政府;
(2)地块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住宅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且沿向山路布置;
(3)地块需配建4班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960平方米;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上述公共服务设施沿地块东侧城市支路集中布置,其中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合并建设。以上配套设施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雨山区政府;
(4)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体育等配套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建;
(5)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
7.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未经区政府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7日9时至2024年5月7日16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四、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马鞍山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5月7日16时前,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5200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4年5月8日17时前确认拍卖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相关规定
1.马土让2024-15号地块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17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4年5月17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2.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名单。
3.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0时。
拍卖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60213293000827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2119936096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6518948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267716366600000013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6240010466688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马土让2024-15号地块,报名时以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作为入账凭证,由交易中心核验到账情况,并确认竞买资格,不另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咨询电话:0555-5210665(陆女士)、0555-5200196(金女士)
发布媒体:http://zrzyhgh.mas.gov.cn、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7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