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家都B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一、招标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东马家都B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 | 项目编号: | E3706002318005366 | 工程地址: | 莱山区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67165平方米,包括住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及地上地下停车场等,本次计划采购13部电梯。 | 招标方式: | 公开 | 建设单位: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烟台)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经理 | 联系电话: | 18253597881 | 招标单位: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烟台)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经理 | 联系电话: | 18253597881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贾倩倩 | 联系电话: | 0535-6666368 |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4/18 9:00:00 | 开标地点: |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定标时间: | 2024/4/23 9:00:00 | 定标方式: | 集体议事法 |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技术标评委6 | 技术标评委7 | 技术标平均分 | 商务标得分 | 总得分 |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 50.9000 | 50.9000 | 52.6000 | 50.3000 | 53.3000 | 54.0000 | 48.9000 | 51.5600 | 39.3600 | 90.9200 | 山东唯奥电梯有限公司 | 51.1000 | 49.4000 | 41.8000 | 51.3000 | 46.7000 | 54.7000 | 50.3000 | 49.3300 | 36.4000 | 85.7300 | 山东永立电梯安装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49.2000 | 42.1000 | 49.5000 | 47.6000 | 53.2000 | 51.1000 | 48.9600 | 36.4200 | 85.3800 | |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 投标报价说明 | 质量 | 工期/天 | 票决得分 | 定标推荐理由 | 1 |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 | 324950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5 | 综合排名第一 | 2 | 山东唯奥电梯有限公司 | | 3256000(元) | | 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造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 10 | 综合排名第二 | 3 | 山东永立电梯安装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 | 3258400(元) | | 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造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供货及安装计划,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施工进度需满足土建、装饰工程节点进度安排。 | 5 | 综合排名第三 | | (二)业绩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承揽时间 |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唯奥电梯有限公司 | 山东永立电梯安装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 | (三)荣誉情况 序号 | 荣誉名称 | 发奖机关 | 公布地址 | 获奖时间 |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唯奥电梯有限公司 | 山东永立电梯安装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 |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任职阶段 | 备注 |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唯奥电梯有限公司 | 山东永立电梯安装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 |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投标总报价 | 得分 | 1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材料设备供应商-系统集成资质-一级 | 杜俊志 | 3403800(元) | | |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投标情况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汇总不合格 | | 七、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10时40分 - 2024年04月26日10时40分 | 八、异议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 九、投诉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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