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海口市人民政府 批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海口湾片区A0702地块 | 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海口湾片区A0702地块 | 68972.68 | 零售商业用地 | 1.28 | 40.0 | ≤2.0 | ≤25 | ≥40 | ≤100 | 179328.9680 | 107597.3808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市场化商品住房) | 1.72 | 70.0 | ≤2.0 | ≤25 | ≥40 | ≤100 | |||||
城镇住宅用地 (市场化商品住房) | 97.0 | 70.0 | ≤2.0 | ≤25 | ≥40 | ≤1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地块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海口湾片区A0702地块 | 拟建设市场化商品住宅项目 | 不低于500 | / | / | 3.5 |
/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该宗地拟建设市场化商品住宅项目。 4.该宗地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选择公告文件附件中的规划设计方案。土地竞得人可结合市场情况和产品定位,在保证方案整体规划形态和建筑风貌不发生重大改变的前提下,可对选用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深化细化。 5.该宗地按现状出让。 6.该宗地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和执行现房销售,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有关规定及海口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项目具备现房销售条件后,由开发单位自主定价销售。 7.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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