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太康县网拍(2024)11号)
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拟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米) | 出让年限 (年)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TK2024-22号 | TK2024-22号 | 太康县黄河路北侧、经三路东侧 | 50414.8平方米(合75.6223亩) | 住宅兼容商服用地 | 1.0<容积率≤1.8 | ≤28% | ≥30% | ≤54米 | 住宅70 商服40 | 无 | 14390 | 2878 | 50 |
备注:1.执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幼儿园按照《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周口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具体以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见附件);2.竞买人(单位)竞得土地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按规定签订《竞买承诺书》;3.出让金允许分期缴纳,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竞得单位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分期缴纳部分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30日登录周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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