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工程试验检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 ZWHY2024-08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借款及企业自筹 。项目 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试验检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标段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工程试验检测
项目编号:ZWHY2024-0824 /1
二 标段: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工程试验检测
项目编号:ZWHY2024-0824 /2
2.2 项目概况:
一标段: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前进大街以东,永瑞街以西,兴创路以南,春澜路以北。地块一用地面积:110396㎡,总建筑面积:184870.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590.94㎡,地下建筑面积:50279.29㎡)。地块一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大堂物业、养老社区、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 10KV正式电引入工程、 临水临电 工程,项目分一期和二期建设。 本项目正式电源引自前进大街10KV规划线路,正式电源引至地块一开闭所,再由开闭所出线至地块一和地块二变电所。
二标段: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二),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瑞街以东,南湖中街以西,兴创路以南,春澜路以北。地块二用地面积:53340㎡,总建筑面积:92778.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095.04㎡,地下建筑面积:25683.21㎡)。地块二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大堂物业、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10KV正式电引入工程、 临水临电 工程,项目分一期和二期建设。本项目正式电源引自前进大街10KV规划线路,正式电源引至地块一开闭所,再由开闭所出线至地块一和地块二变电所。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并满足验收标准进行检测相应项目。
2.4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前进大街以东,永瑞街以西,兴创路以南,春澜路以北。
2. 5 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
2. 6 技术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或其以上覆盖范围),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试验检测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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