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
2024年11月份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承建的廊坊韩梨棚户区改造项目目所用塔式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旧房改造工程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廊坊韩梨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33350.32㎡,建筑面积99738.39㎡,地上总建筑面积73369.76㎡,地下建筑面积26368.63㎡,建筑容积率2.2,绿地率35.32%,规划户数792户,地下车库地下1层,主楼地下室2层,地上18层,项目南北长约203m,东西长约165m,地势较平坦。拟建建筑9栋,7栋住宅,1栋商业及配套,1栋养老及社区服务及区域内道路及硬化地面、停车位、绿化景观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场区及公用工程。合同计划工期:1040日历天,合同额为31673.88万元。
项目地址:位于广阳区东安路与北风道交叉口东北。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具体招标采购的设备技术要求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应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文章推荐:
【采购公告】延寿镇胜利西社区星光小区c区、延寿镇胜利西社区星光小区a,b区、延寿县同庆家园住宅小区(清老酒小区)、延寿县老一中家属楼既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