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25JX09019936 |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财政局原教师进修学校非住宅房产网上拍租 |
| 标的名称: | 高安市原教师进修学校非住宅房产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满日: 2025年11月19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标的物为高安市财政局管理的,位于高安市原教师进修学校和筠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住宅房产,包含第一栋、第二栋、第三栋及办公室、厨房、食堂,建筑面积1429.15㎡ ,起拍价99731元/年。现公开拍租,租赁期限5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概况:标的物为高安市财政局管理的,位于高安市原教师进修学校和筠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住宅房产,包含第一栋、第二栋、第三栋及办公室、厨房、食堂,建筑面积1429.15㎡ ,起拍价99731元/年。现公开拍租,租赁期限5年。 二、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19日止 三、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和判断,若无疑议,再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19日17时止 五、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下载拍租文件(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六、拍租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 七、拍租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八、拍租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九、注意事项 1、拍租标的面积、状态,以展示现场实物为准。按现状拍租,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租标的物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拍租公告和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拍租标的状况,自主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租标的状况,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租人在竞价前必须充分了解标的是否满足必须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特殊行业,如教育、教学和托育等同类型的机构。竞租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竞租前后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竞租人应在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内了解标的物情况,竞租人应提前自行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看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4、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竞得人即为承租人 。 5、拍租成交价即为年租金。成交后,承租人与拍卖公司在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的时间缴清第一年租金和佣金,以及产权交易手续费;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佣金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人应缴佣金在竞租保证金中扣除。 6、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成交价款的0.45%缴纳产权交易手续费。 十、注意事项 1、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水电开户自理。标的物不设置装修期。物业费用由中标人自行缴纳。 2、拍租标的以实物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装修、管道、消防等)。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和任何瑕疵不作担保。 3、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有水、气、光、声、物污染及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项目。标的物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4、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进行装修施工。租赁期满后,不得破坏和拆除室内装修,所有权归招租人,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自行清空室内物品,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切后果自负,且招标租人有权收回标的,已缴租赁款不予退还。 6、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20%。租赁期满后如无违规行为,无息退回。 7、租赁期间,如市委政府统筹规划、招租人业态规划等需要收回标的物,招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8、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条款: ①承租人必须在2025年11月25日前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和招租人签订合同。招租方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物,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重新拍租。 ②以后年度租金缴付方式为一年一缴,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合同约定日之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③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持合同到市民中心A-603办理退回竞租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④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于2日内向拍卖公司按成交价总额的1.5%支付的佣金(不超过5000元)。 9、未尽事宜按照《拍卖法》有关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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