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宝龙西路、南至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地块。宗地编号为PS-2025-2号。用地总面积为5417平方米,实际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417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混合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序号 | PS-2025-2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
1 | 用地位置 | 位于仙游县中心城区鲤北片区,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宝龙西路、南至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地块。 | | ||
2 | 用地性质 | 混合用地(商业面积≤1500㎡) | | ||
3 | 总用地面积 | 约5417.1㎡(以实测为准) | | ||
4 | 容积率 | >1.0且≤2.5 | | ||
5 | 建筑密度(%) | ≤30% | | ||
6 | 绿地率(%) | ≥25% | | ||
7 | 建筑高度控制 | ≤54米 | | ||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退让绿地绿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10 | 日照要求 | 日照分析应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 | | ||
11 | 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 社区级-居家养老 | 建筑面积≥400㎡且按每百户≥3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 |
社区级-托育服务 | 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的标准设置,不得小于54㎡。 | | |||
社区卫生室 | 建筑面积≥30㎡,且计容建筑面积≥15㎡/千人。 | | |||
文体活动室 | 建筑面积≥200㎡,且计容建筑面积≥100㎡/千人。 | | |||
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且用地面积≥150㎡/千人。 | | |||
物业管理用房 | 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 | | |||
通信接入机房 | 建筑面积≥100㎡。 | | |||
生活垃圾分类屋 | 每300-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筑面积≥15㎡/处,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 |||
| | 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 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 |
| | 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托育设施应集中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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